关于做好2023年长春市“最美家庭” 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1-09 浏览:4153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关于做好2023长春市“最美家庭”

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论述,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培育时代新风新貌,推动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汇聚家庭磅礴力量,“5·15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长春“最美家庭”寻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组织推荐、社会自荐相结合,层层寻找、逐级推荐市级“最美家庭”100户。

二、推荐类型

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广泛开展寻找活动基础上,积极选树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的家庭典型,重点选树:

1.家国情怀“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具备高尚的情操,把个体价值、家庭价值的实现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把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关心和团结各民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营造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2.敬业奉献“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工作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吃苦在先,乐于奉献;刻苦攻关,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在创新创业中成绩突出明显;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热心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孝敬老人,爱护亲人,积极参与敬老志愿服务,主动帮助孤寡、贫困、残疾、高龄和空巢老年人解决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问题,尽一己之力为老人奉献爱心,让老人实实在在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

4.科学教子“最美家庭”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父母坚持言传身教、教子有方,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的培养,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孩子品德优良、学有所成。

5.热心公益“最美家庭”家庭成员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市民守则、村规民约。热心参与慈善捐助、义务劳动、社区服务等各类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结对帮扶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6.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家庭成员有正确的生态文明观和节能环保意识,树立“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坚持勤俭节约,不用或少用一次性用品,坚决执行“限塑令”,减少白色垃圾污染。同时,常态化绿化美化净化家庭环境,树立健康的饮食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坚持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

7.勤劳致富“最美家庭”家庭成员积极向上、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主动学习使用各类实用技术,遵守社会诚信准则,践行诚信规范,通过合法经营和务实苦干实现增收致富,并且致富不忘众人,能带领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8.移风易俗“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坚持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婚丧嫁娶操办从简,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

9.书香润德“最美家庭”: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文明知礼,热爱阅读,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能够学以致用,有突出的阅读成效,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家庭成员的读书之风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能够鼓励、带动周围群众阅读。

10.清正廉洁“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党纪法规意识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情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树立以德治家、以廉为美的思想;弘扬时代新风、厉行节约,筑牢家庭拒腐防线,构建和谐温馨清廉家庭。

三、推荐条件

1.寻找活动坚持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基本原则,在长春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家庭,均可参与活动。

2.推荐市级“最美家庭”须获得过县(区)级“最美家庭”,或其他县(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已获市级及以上“最美家庭”的不再推荐。

3.市直各单位中个人获得市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家庭可直接推荐市级“最美家庭”。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家庭成员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四、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候选家庭可通过组织推荐或社会化推荐的方式上报推荐材料。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区妇联、各相关单位作为牵头推荐单位,以属地为原则,依照推荐名额、条件层层寻找、逐级推荐。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报送前须完成家庭资格审核、把关、公示等程序。

2)社会化推荐。通过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推荐启事,面向社会通过自荐、他人举荐或组织推荐形式进行公开征集推荐。

2.评审发布。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对候选家庭的事迹材料进行审定,确定入围名单,联合揭晓发布被命名家庭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团结引领亿万家庭跟党奋进新征程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抓好寻找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推荐程序,切实把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家庭典型推荐出来。

2.强化示范引领。各地要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和各类宣讲队伍作用,把思想引领贯穿到寻找推荐活动全过程,通过抓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寻找活动。充分调动家庭参与积极性,引领广大家庭厚植家国情怀、激发学习最美争做最美的内生动力,在全社会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3.扩大社会宣传。各地要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和各类宣讲队伍作用,多渠道多形式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深厚为民情怀,讲好家庭感人故事,激发亿万家庭以强大动力、昂扬精神、必胜信念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新征程。

4.做好材料报送。被推荐家庭按要求填写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表(附件3),另附1500字事迹材料、至少3张家庭照片(jpg格式,不小于2M ,无水印),各推荐单位审核汇总后,将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推荐表(A4纸正反面打印盖章,一式两份),于6月20日前上报。

人:苏欣    

联系电话:88787035

电子邮箱:djjw070321@163.com


附件:1.2023年长春市“最美家庭”名额分配表

2.2023年长春市“最美家庭”推荐汇总表

3.2023年长春市“最美家庭”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