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入馆须知
日期:2024-04-08 浏览:2298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1.每周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00开馆,提供开架服务。寒暑假与法定假日,依据相关规定;
2.读者进入阅览室和书库前需将携带的物品放入免费存包柜内,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若发现物品丢失,图书馆工作人员有义务协助寻找,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3.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条形码是否齐全、是否有污损、撕割,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告诉管理人员盖章,否则还书时发现污损、缺页的情况,责任由读者承担;
4.书刊外借数量及期限
续借手续应在规定的期限到期之前办理,续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文献借阅逾期将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5.读者请勿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不得将书藏在衣裤内或从窗户等处丢出库外,违者以偷书论处。凡偷书者一律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6.读者请保管好所借的图书,不得在书上涂写、撕割,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若丢失将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赔偿;
7.读者离校时,应全部还清所借文献和罚款,并注销该读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