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公共事业 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专业(专升本)学历继续教育支持计划 2026春季批次的通知
日期:2026-07-08 浏览:24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专业(专升本)学历继续教育支持计划2026春季批次的通知
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发挥好家庭教育在立德树人以及校家社协同育人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开放教育家庭教育指导专门人才培养功能,国家开放大学在学校教育基金会支持下启动“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专业(专升本)学历继续教育支持计划2025”(以下简称“资助项目”)。该项目由国家开放大学教育基金会提供资助金支持,计划为我国东北、中西部地区和东部革命老区开放大学的200名女性学生提供学费资助,助力我国东北地区、中西部和东部革命老区高素质、专业化的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批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6年春季注册入学开放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专业(专升本),具备长春开放大学(长春分部)学籍。热爱教育事业,学习态度端正,能够认真完成开放教育学业,从事家庭教育相关岗位工作且事迹突出、最需要得到公益资助金的女性学生可申报 2026 年春季学期批次的资助项目。
二、资助金额
2026年春季学期共资助长春开放大学9名学生,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学费资助2000元(税前)。
三、资助批次
资助项目分2025年秋季学期和2026年春季学期两批次开展。每批次分两阶段发放资助。
2026 年春季学期批次面向 2026 年春季学期入学符合资助要求的女性学生。经分部推荐,总部评审、公示后,计划于 2027 年初向每位学生发放第一阶段资助金额 1000 元(税前)。受资助学生在 2028 年 9 月底达到毕业条件,总部审核、公示后,于 2028 年 10 月向每位学生发放第二阶段资助金额 1000 元(税前)。
四、2026年春季学期批次资助安排
国家开放大学总部根据分部办学情况和开放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专业(专升本)女性学员招生数据,向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和东部革命老区开放大学分配2026年春季学期批次资助名额,分配的名额后续将视实际招生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由获资助名额的分部推荐拟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填写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和东部革命老区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专业(专升本)学历继续教育支持计划2026年春季学期批次推荐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
各分校、学习中心于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前,将分部盖章的推荐表、汇总表 Word 版和扫描版、学信网下载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分部评审材料说明等材料打包发至邮箱384021843@qq.com。文件命名为“XX分校/学习中心+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专业(专升本)学历继续教育支持计划2026春季学期批次”。
总部进行复核、评审、公示,确定最终资助对象。
2027年初,向每位受资助学生发放第一阶段资助资金1000元(税前)。受资助学生须在2028年9月底达到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专业(专升本)毕业条件,分校、学习中心向长春分部提供学生成绩单、学生个人学习总结(含致谢信),由长春分部提交给总部,总部进行复核、评审、公示,发放第二阶段资助金1000元(税前)。
请各分校、学习中心严格按照条件推荐符合资质的学生接受资助,做好拟受资助学生的教学安排,确保资助符合专业要求、从事家庭教育相关岗位工作且事迹突出、最需要得到公益资助金的女性学生,并向总部提供受资助学生的管理举措以及学习支持服务报告,督促受资助学生有序完成学业。分校、学习中心做好受资助学生学习成果和典型案例总结,及时向分部上报学生典型事迹介绍、新闻报道等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文法系:
卢峰:0431-82857719
教务科研处:
宋佳慧:0431-82857770
附件:1.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专业(专升本)学历继续教育支持计划推荐表
2.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专业(专升本)学历继续教育支持计划汇总表
长春开放大学
2026年7月2日



2026春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学历继续教育支持计划的通知(长春分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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