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方案

日期:2024-04-23 浏览:1888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关于推荐国家开放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做好国家开放大学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推荐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校学术委员会遴选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国家开放大学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遴选推荐工作。工作小组成员由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务科研部门有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人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具体如下:

 长:明晓辉

副组长:张辉

 员:王爽爽 、陶忠哲、庞笑、唐文鹏

二、遴选条件

1.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 则,敢于担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本学科领域中取得突出的教学和科研业绩,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关心国家开放大学建设和发展,主持或主要参与国家开放大学研究和建设重点课题,有参与学术事务的热情和能力。

4.在职在岗,身体健康。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超三 届。

5. 年龄不超过 57 周岁(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三、遴选名额

遴选名额不超过2人。

四、遴选程序

1.符合遴选条件,并有意愿被推荐为国家开放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教师,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术委员推荐表》(附件1),并在4月24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至教务科研处。

2.工作小组遵循“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科、专业、以及科研等情况,遴选产生学术委员推荐人选。

3.推荐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议审定,确定名单并公示,公示期满上报国开。

联系人:温薇迪

联系电话:15500055591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学术委员推荐表

 

                        长春开放大学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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