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11 浏览:1825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各分校、学习中心:

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的规定执行。现就申请条件中的部分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必修课平均成绩计算的范围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统设必修总部考试课程,不包括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

(二)不同专业要求的语言考试有所区别,另外学生毕业后且于2023 年11 月30 日前取得的语言考试成绩也可用于申请学位。

1.非英语类(不含新疆试点方向)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适用于对应专业);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2.新疆试点方向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时,必须通过以下考试:

(1)法学、小学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新疆试点方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三年);

(2)汉语言专业(新疆试点方向):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三年)。

3.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时,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命题、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及以上;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三、提交的材料

学习中心向分部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一)《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一份(附件2);

(二)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两份(附件3);

(三)申请学位学生的学士学位论文一份(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4);

(四)申请学位学生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一份(附件5)。

提交以上纸质材料的同时,须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教务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纸质版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及查重报告。因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通过线上进行,土木工程等专业的学位论文如有设计图纸等附件,须通过“论文附件”栏提交电子版,否则按论文材料缺失处理,可能导致论文评审不通过。

四、时间安排

10月18日前,学习中心提交学位论文、查重报告、学位论文评审表至分部。要求:学位论文统一按“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格式命名、查重报告要体现学生学号和姓名,并在知网查重,查重率低于30%的。

10月20日-11月3日,长春开放大学学位审核委员会初审学位论文材料,学生根据学位审核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

11月6日-11月17日,分部使用总部分配的“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账号对通过初审学位论文查重初检。

11月20日-11月24日,分部审核、整理学习中心提交的纸质学位申请材料。

 11月24日-11月30日,通过教务系统学位管理模块向总部提交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复审通过的学位申请材料电子版,并将纸质学位申请材料按专业分类后报送总部学位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时,同一学生的学位申请只能退回一次。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必须在半年内再次提交申请,且符合毕业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限制。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的,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6)。

(二)学习中心要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认真组织论文答辩,保证学位论文的内容质量、行文规范,以及论文评审表中各处签名的完整一致。论文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

(三)学位论文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规定执行。现就学位论文写作、答辩等方面的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园艺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参照学位论文要求、具备学术文体规范的调查报告可视为对应专业的学位论文。

2.英语专业的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商务英语专业以商务项目计划书作为学位论文,商务项目计划书(包括正文及六项过程性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其中正文不少于2000词。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设计类选题论文的审查,以对设计成果(说明书、图纸、程序流程图、代码等)的审查为主,论文查重率作为参考,不作为硬性条件,但要加强对查重率超过30%的论文内容审查,杜绝抄袭。

4.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小组人数要求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

六、合作高校学士学位授予

(一)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和合作高校学士学位,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超过八年学籍有效期的学生不能申请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

(二)目前,国家开放大学与合作高校合作专业的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1.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北京工商大学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2024 年1 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2024 年7 月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士学位。申请这两个专业合作学位的学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3 月4 日。

2.工商管理专业:国家开放大学继续开展与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相关事宜按照原规定执行。

以上专业的学生通过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也可以申请相应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相关合作高校的规定执行。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的学生须认真阅读《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附件7)并签字确认。其他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

七、其他事宜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关系到本科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习中心应充分认识学位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加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宣传、指导、支持服务力度,按规定将各项学位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保证学位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各学习中心、分校应及时将合作高校学位授予相关事宜告知学生,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联系人:教务科研处王廷廷

联系电话:0431-82857773

 

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情况说明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4.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

5.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

6.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7.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长春开放大学教务科研处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