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3-14 浏览:1246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各教学系、分校、学习中心:
学位工作是衡量国家开放大学办学能力和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关系到每位本科学生的切身利益。我校应全面落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严格指导教师的选聘和管理,强化指导教师基本素质要求,着力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国家开放大学对2023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进行公布,并将学位论文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3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的通报》(国开学位函〔2024〕1号),现将长春开放大学2023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11月30日,各分校、学习中心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审核后,共有10名学生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总部学位办公室。
2023年秋季学期,长春分部本科毕业1265人,学位申请10人,学位申请率0.79%,6人授予学位,学位授予率60%。未授予学位率40%。
二、存在问题
2023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质量有所提升,各教学系、分校、学习中心继续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学位授予率。秋季学期被退回论文的评语及分委员会审核意见已经上传至“长春开大学籍群”。被退回的论文务必严格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再次提交申请,各教学系、分校、学习中心应加强对这部分论文的指导环节,切实提高二次提交论文的通过率。
2023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例如选题过大、观点不够新颖、参考文献陈旧、论文阐述深度不够、缺乏实例和数据的深入分析等。
请各教学系主任利用教研时间组织教师就学位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研讨交流,提出合理建议。
各分校、学习中心指导教师认真履责,对学生论文写作认真指导,对论文质量严格把关。
学校学位审核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对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避免学位论文中常见问题,保证学位论文的学术性、应用性和规范性,从根本上提高我校学位论文质量及学位论文通过率。
在学位申请中,进一步加强学位申请工作规范性,坚决杜绝论文评审表中答辩小组人数不符合要求、指导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成员等较为严重的问题。避免出现上传论文为修改稿、论文封面信息不全、评审表缺页、系统内填写信息与材料不一致等问题,继续提升学位申请的规范性。
长春开放大学教务科研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