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 职业道德

日期:2025-12-01 浏览:249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要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激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

—— 引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职业道德的阐述


01
精神内核


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服务奉献


02
设置目的


立足长春开放大学培养应用型人才、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使命,针对成人学生多为在职人员、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一线的特点。设置“职业道德”元素的核心目的在于:

将“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服务奉献”的职业行为规范与价值追求,系统融入专业教学全过程,引导在职学生:

•筑牢职业根基,塑造诚信品格:深刻理解职业道德是立身之本、兴业之要。引导学生将“诚实守信”内化为坚定的职业操守,在学业和工作中求真务实,锤炼“精益求精”的工匠态度,为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信誉基础。

•培育敬业精神,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学生对职业的敬畏与热爱,树立“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敬业观,培养其勤勉负责、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将岗位职责转化为自觉行动,实现个人成长与岗位贡献的有机结合。

•强化规则意识,维护社会公义: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意识,树立“办事公道”的职业准则,在未来工作中能秉持公心、廉洁自律,成为营造风清气正职业环境的重要力量。

•提升服务境界,勇担社会责任:引导学生将专业技能与“热情服务、奉献社会”的崇高目标相结合,增强服务群众、贡献地方的责任感,把个人职业发展融入吉林振兴和国家进步的大局,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不平凡的贡献。

03
适用课程



初审 | 杨博雅

复审 | 张   慧

终审 | 张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