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研处

日期:2024-01-04 浏览:4396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部门职责:负责开放教育省校、成人专科学历教育招生、学籍、考试等教务管理工作;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及评估督导工作;系统培训;科研管理工作,学术委员会工作。

(一)招生管理工作

1.全面落实招生市场调研,确定学校招生规模;

2.负责招生政策、招生宣传、招生管理制度建设;

3.负责招生计划申报,招生计划执行;

4.负责新增专业计划的论证工作;

5.负责学习中心建设,学习中心申报、专业申报;

6.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水平测试及新生注册;

7.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及招生平台管理等;

8.负责学历教育(包括成人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9.规范招生管理,严查违规设点、异地招生、代理招生、挂靠注册、虚假宣传、信息造假等违规行为。

(二)教学管理工作

1.承担开放教育教务管理系统省校职责,成人专科教务管理平台教学计划模块管理;

2.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历教育各专业规则编制及审定与实施工作专业责任教师、课程责任教师的聘任工作,对各系、各分校(教学点)专业规则的执行检查指导;

4.负责国开学习网学习支持服务工作;

5.负责系统教师培训工作;

6.组织学历教育阅卷工作;

7.定期组织全校教学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8.负责教学团队的组织与管理;

9.负责实践环节管理工作;

10.负责成人专科教学管理工作。

(三)学籍管理工作

1.承担开放教育教务管理系统省校职责;

2.负责学籍、学位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学生的转学、退学、休学等信息异动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核与管理学位论文查重,组织学位论文评审,学位材料审核与管理;

4.负责开放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与管理毕业证明书审核、办理与发放

5.负责成人专科教务管理平台学籍模块管理及毕业证书办理、发放;

6.负责开放教育毕业生学信网补传照片,学历信息上网;

7.负责课程注册省校职责;

8.开具开放教育毕业生学历证明、在校生在读证明;

9.组织毕业生信息采集;

10.开放教育在籍生、毕业生学生信息修改与更正。

(四)考试管理工作

1.承担开放教育教务管理系统省校职责;

2.负责开放教育考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对考点考风考纪的监督组织和安排系统内考试的巡考、蹲考,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认真组织考后分析和总结工作;

3.负责学校各考点的资质审查、设点报批、考点管理督促考点加强规范化建设;

4.负责学校开放教育考试、学位外语考试组织与监管工作;

5.负责成人专科考试的组织与监管工作;

6.负责形成性考核管理工作;

7.负责成绩管理;

8.负责试卷分析;

9.负责学校试卷保密室管理工作。

(五)科研工作

1.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规划及重点工作组织制订科研工作规划提出全校科学研究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每年工作重点并贯彻执行;

2.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协调管理、结题检查、档案管理、组织评审、结题验收、经费管理等;

3.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的评优、审核、申报及推广、应用的管理负责科研成果的统计归档工作;

4.负责科研信息以及档案的搜集整理工作;

5.推进全校科研工作交流与校外合作负责学术性社会团体联络工作;

6.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教学督导工作

1.负责学历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及评估督导;

2.开展日常教学检查、抽查,指导及检查各分校(教学点)日常教学工作的实施(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及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督导工作);

3.每年定期组织实施学校质量状况评价工作。组织撰写、审议国家开放大学年度质量报告

(七)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