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办公室
日期:2024-01-04 浏览:4326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质量监控办公室在学校党委和校长领导下,坚持我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并对开放教育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价,促进学校开放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动态监控;
(二)负责制定、完善及实施质量监控与评估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开放教育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教学评价工作;
(四)负责对反馈信息的处理、数据分析和结果反馈工作;
(五)负责撰写反映开放教育教学质量状况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
(六)负责组织质量监控与评估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
(七)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管理及协调工作;
(八)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