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研处

  • 082024.01 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的通知长开大发〔2023〕2号长春开放大学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方案》【国开招函〔2023〕1号】文件要求,制定《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并按《国家开放大学长春分部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及国家开放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 082024.01 长春开放大学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网络教学团队交流研讨会议的通知
    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网络教学团队交流研讨会议的通知一、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13:30地点:A座3楼 弘毅厅二、会议议程会议由教务科研处副处长王爽爽主持刘春艳、朴民哲、吴晓辉、庞海燕经验交流。三、参加人员开放教育任课教师四、相关要求1.请各位老师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有序入座。2.请注意会场纪律,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3.因事不能参加需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教务科研处报备。0b9
  • 182023.12 2023年秋季超学籍有效期学籍自行终止学生名单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年内有效,达到学籍有效期而未毕业的学生学籍自行终止。为做好国家开放大学学生管理工作,拟对2015年秋季及之前入学但未毕业学生的学籍进行集中清理,学籍状态标记为“退学”,学信网对应学籍予以退学处理。现将该批学籍自行终止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附件:2023年秋季超学籍有效期学籍自行终止学生名单(长春分部)长春开放大学2023年12月1
  • 152023.12 关于开放教育2016春季入学学生学籍注销预警通知
    各分校、学习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开放教育本专科学生的学业管理,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年内有效,达到学籍有效期而未毕业的学生学籍自行终止”,现将2016年春季入学学生学籍注销预警名单(附件1)、2016年春季入学学生已修满学分学籍注销预警名单(附件2)下发给你们。各分校及学习中心要对已经修满教学计划要求学分但未申请毕业的学生重点核查具体原因。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学习
  • 152023.12 关于2023秋季学期开放教育学生学业预警通知
    各分校、学习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开放教育本专科学生的学业管理,根据《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业预警管理办法》,现将2023秋季开放教育学生学业进度预警数据(附件1)、2023秋季开放教育学生学籍期限红色预警名单372人(附件2)下发给你们。各分校及学习中心要根据下发的学业进度预警数据进行确认,指导学生及时完成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学习任务。同时也要对下发的学籍期限红色预警名单核实学生具体情况,督促学
  • 102023.11 关于2024年1月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学习中心:根据国开《关于2024年1月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请各分校及学习中心按省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毕业审核相关材料。在申请办理毕业审核时,须核查学生学历照片是否已上传至学信网,并确保学信网学历照片和毕业证书照片保持一致,学信网缺少学历照片的学生不能通过总部毕业审核。一、时间安排1.第一批毕业审核(提前批次),学习中心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下午4点前
  • 052023.11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转学流程图
  • 052023.11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信息修改流程图
  • 052023.11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办理毕业证明书流程图
  • 052023.11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毕业审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