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开放大学 教师争议解决办法(二)
日期:2024-01-08 浏览:4148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工会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紧跟学校发展步伐,调整工作重点,转变工作方式,突出工会特色,围绕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着眼于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爱校、建校、荣校的积极性,扎扎实实落实各届教代会和工会委员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履行教代会、工会的各项职责,在加强源头参与、深化民主管理、规范校务公开、弘扬师德精神、提高教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凝聚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送温暖形式与内容、推进非事业编制人员入会与维权、强化工会干部素质培养、提升工会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起到积极的做用。
学校工会在教师争议中起到作用:
(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