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预通知
日期:2025-07-16 浏览:386 作者:长春开放大学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推荐名额
名额见附表(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二、组织领导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具体评选推荐日常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机构,加强本地本单位评选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确保推选工作顺利实施,规范有序。
三、评选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程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省评选表彰工作要求的程序进行推选,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质量,重点考核推荐对象的师德师风,业绩贡献和群众认可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撰写推荐工作报告(套红头上报,报告内容详见省通知),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收回指标统一调配,并取消该地区、该校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申报材料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区、各直属单位务于2025年7月22日16点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申报特级教师需要同时提供业绩成果原件,原件现场审验后返回。特级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需报送8份)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具体申报材料见省厅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要严格按照省厅下发的附件格式和要求进行填报,申报人姓名、单位、必须与身份证、单位公章保持一致,否则退回材料。
联系人:房学坤 联系电话:0431-88787102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含系列附件)
2.推荐名额分配表
长春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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