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 052022.11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和毕业证书办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毕业审核和毕业证书办理工作,是长春开放大学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和毕业证书办理流程,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办法》(长开大教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学生达到以下要求,可以申请毕业。1.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8年)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并取得专业培
  • 052022.11 长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长春开放大学教学、教务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长春开放大学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各专业学习的学生。二、入学注册第二条 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专业招生实行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制度。符合入学资格并通过入